田径场地项目的基本规则根据项目类型(径赛、田赛、全能)有所不同,以下是核心规则的综合说明:
一、径赛规则
起跑规则
4×100米接力需在20米接力区内完成交接棒,接力棒必须手持至比赛结束。
4×400米接力第一棒全程分道,第二棒需通过抢道线后切入内道。
短距离项目(≤400米):必须使用蹲踞式起跑,配备起跑器。运动员需在“各就位”“预备”口令后完成动作,抢跑一次即取消资格(全能项目允许两次抢跑)。
中长跑项目(>400米):采用站立式起跑,发令口令为“各就位”,鸣枪后起跑。
接力赛:
赛道与名次判定
短距离项目需全程分道跑,800米起跑后需通过分离线方可串道。
名次以躯干(不含头、颈、四肢)抵达终点线内沿的先后顺序为准,成绩精确至1/1000秒。
成绩相同时,通过抽签或重赛决定名次(全能项目由裁判长决定是否重赛)。
特殊规定
风速限制:100米、110米栏等项目顺风超过2米/秒时,成绩不认可为纪录。
禁止使用电子设备(如摄像机、手机)辅助比赛。
二、田赛规则
跳跃项目
起跳板前沿至落地区远端距离≥10米(跳远)或21米(三级跳远),沙坑需平整湿润。
成绩测量从起跳线远端至最近落点,三次试跳取最佳成绩。
每轮试跳后横杆升高至少2厘米(全能比赛固定升3厘米),连续3次失败即淘汰。
以运动员跳过最高高度且无连续失败次数决定名次。
跳高/撑竿跳高:
跳远/三级跳远:
投掷项目
必须保持枪尖在上手位置,落地前不得转身背对落地区,枪尖触地即有效。
落地区角度29°,测量从投掷弧中心到落地点。
铅球/铁饼/链球:在投掷圈内完成动作,器械需完全落在扇形落地区内(角度34.92°),测量从圈心到落地点最近点。
标枪:
试跳/试掷限制
远度项目每人6次试跳/试掷,取最佳成绩;高度项目每轮3次试跳,可自主选择高度并“免跳”。
无故超时或移动器械将判犯规。
三、全能比赛规则
项目顺序与时间安排
男子十项全能:2天完成,含100米、跳远、铅球、跳高、400米、110米栏、铁饼、撑竿跳、标枪、1500米。
女子七项全能:2天完成,含100米栏、跳高、铅球、200米、跳远、标枪、800米。
特殊规则
径赛抢跑两次取消资格(单项一次),风速限制放宽至4米/秒。
田赛试跳次数减少(如跳高仅3次),撑竿跳升杆幅度更大(全能升10厘米)。
总积分由各单项得分累加,得分相同则比较单项数量或最高分。
四、通用规则
场地与器材
标准跑道周长400米,分道宽1.22米,弯道半径36.5米。
跳远沙坑宽2.75-3米,三级跳远助跑道长≥40米。
犯规与处罚
串道、阻碍他人、抢跑(未达规则次数)均判犯规。
使用违禁药物或虚假参赛将取消资格并禁赛。
五、成绩判定与记录
计时:全自动电子计时精确至0.01秒,接力赛需在接力区内完成交接。
纪录认证:需符合风速要求(径赛≤2米/秒,全能≤4米/秒),并由裁判组审核。